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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中小企业新增稳岗就业补助申报条件标准

更新时间:2020-11-20 11:33:51 浏览次数:87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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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安市中小企业新增稳岗就业补助主要针对今年受影响,困难企业发展!主要申报条件标准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,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,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,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,每户企业高不超过4万元。

申报条件:

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,并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。

申报材料

1、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;

2、新增人员花名册。

操作流程:企业通过阳光就业网进行网上申报。

注意:六安市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,六安市中小企业新增稳岗就业补助咨询:18755150022(微信同步)对企业情况分析及开展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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